府院联动工作开展以来,农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府院联席会议精神,主动加强与县政府及其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加强法治农安建设。2月23日,正值备春耕关键时期,农安法院在前岗乡政府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强力执结了一起涉及集体财产清收的典型土地侵占案件。
被执行人周某系前岗乡兴河村村民,其父母原来分得0.806公顷承包田,其父母去世后该承包田被依法确认为整户消亡土地,土地应收归集体管理。周某置之不理,强行耕种该土地,故兴河村村民委员会将周某起诉至农安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退回侵占的0.806公顷土地;赔偿原告两年经营损失共计22165元。周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兴河村村民委员会向农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起执行案件由副院长葛立新承办,由其带领的执行团队实施。执行办案组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同时,向周某释明拒不执行的相应后果,周某态度强硬,明确表示坚决不退还侵占的土地亦不赔偿经营损失。经执行合议庭合议,决定强制执行。集中执行当日,葛立新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对该次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由执行局、法警队16名干警组成的“执行集中统一行动”队伍开赴执行现场。为了准确掌握被执行人周某动向,执行法官协调乡政府和前岗乡派出所协助监控被执行人行踪,并参加执行现场鉴证。在乡政府和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组成功找到周某,现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陈明利害,但周某仍拒绝交出案涉土地。执行干警在劝说工作无效后,对周某进行控制,同时对案涉土地进行勘测,厘清边界后交还给申请人兴河村村民委员会。同时依法对周某实施拘留十五日。
此案的执行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群众对法院与政府联动的做法啧啧赞叹,大家认为这种做法既是有效执法,更是生动的普法!
下一步,农安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执行质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14: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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