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法院典型案例
王某某与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农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间拖欠抚养费25500元;被执行人王某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独立生活止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于每月20日前给付完毕。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后50.00元由被执行人王某负担。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未能主动履行,农安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农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了解到被执行人目前正在其妹所经营的店铺中打工,并且名下的一处房产正在出租,但被执行人还是声称没有钱给付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几经劝说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农安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拘留过程中执行干警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震慑表示愿意联系亲属将抚养费筹齐,历经多个小时的等待,被执行人的亲属将钱款送到农安法院,由执行干警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申请执行人为感谢农安法院快速执结案件,特送来锦旗,上书: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
【典型意义】
在执行案件中,经过网络查询,部分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有部分被执行人是有可供执行财产也不愿意履行给付义务,甚至拒不履行,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是农安法院努力实现公平正义最有力的举措,以此来对被执行人进行警戒,让其知晓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形成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7 14: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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