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法院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杨某、刘某与被执行人
梅某、郭某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
2013年3月29日9时,被执行人梅某、郭某之子梅某某(15岁)与同学发生口角,进而演变成群殴,群殴过程中,梅某某手持尖刀对申请执行人杨某、刘某之子杨某某(16岁)左胸连扎数刀,致杨智强心脏破裂死亡。农安法院于2013年10月24日作出(2013)农刑初字第22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梅某、郭某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刘某因杨某某死亡丧葬费人民币19203.5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农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农安法院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梅某、郭某的户籍所在地在松原市前郭县,为方便执行,于2013年10月26日将该案全案委托前郭县法院执行。前郭县法院执行未果,于2013年12月6日将该案退回农安法院。后农安法院多次前往松原市前郭县查人找物,一时间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未查到财产线索。该案陷入僵局,农安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该案虽作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农安法院并未放弃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找。2022年5月,该案恢复执行后,由院级领导承办,针对本案的特殊性,召开了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执行对策,部署执行措施。实施团队分两个执行小组,一组负责到长春、松原两地查找被执行人,一组负责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多次网络信息查询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新注册银行卡信息上出现了新的手机号码,由此为突破口,采用巧妙的方式与被执行人郭某取得联系。郭某称在山东打工,孩子刚刑满出狱无职业,家里有老人要养,暂无履行债务能力,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僵局。随后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山东属地法院协助查找。同时又多次不厌其烦地与被执行人夫妇电话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先从理解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到外打工的不易、现家境的困难入手,然后谈到申请执行人中年丧子之痛,不给予赔偿良心何安?再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让被执行人真正认识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后,被执行人一方面迫于法律的威慑,一方面出于对申请执行人的愧疚,还有出于对法院干警执着工作精神的敬佩,6月13日由山东连夜赶到农安法院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该案终于得以执结。
【典型意义】
此案件历经多年得以解决,离不开办案人的坚持不懈,迎难而上。农安法院在接到退卷函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找亦无结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没有气馁,而是持续关注案件情况,因办案人的细心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办案人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积极沟通,释法明理,以亲情为案件突破口,最终打动被执行人,使多年案件得以执结。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7 1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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