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法院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规定,为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实现疑难案件专业化研究,为合议庭审理案件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参考意见,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 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专业法官会议落实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1、根据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组建了刑事、民事及行政(赔偿)、执行信访四类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的主管院长担任主持人,由相应审判领域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及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其他法官组成。其中刑事法官会议成员6人,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成员23人,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成员8人,执行专业法官会议成员7人。
2、专业法官会议是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常设咨询机构,在院审判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审判执行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
3、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下列案件:
(1)审判长联席会议对案件处理存在重大分歧,不能形成多数人意见的案件;
(2)法律规定不明确,存在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案件;
(3)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重大信访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拟判决结果与上级法院发回、指令意见不一致的案件;
(5)再审拟改判结果与启动再审时审判委员会意见不一致的案件;
(6)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类型案件;
(7)其他需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落实专业法官会议是我院常态化工作,考虑各审判执行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实际,完善专业法官会议组成及运行机制,把握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案件咨询的功能定位,不断切实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08 16: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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