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积极保障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农安法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257 件,审、执结涉民营企业标的额9569.3 万元,提供诉讼指导56 次,当场立案率98.6 %。实施司法救助10 件,救助金额35.2 万元。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2件,审结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1643 件,执结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案件137 件,执结到位标的额4864.5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优化企业服务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做好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加”法。农安法院科学区划把握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注重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指导、非诉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生效裁判执行力度,突出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正向职能作用。期间,共审查民营企业立案2257 件,提供诉讼指导56次,当场立案率98.6%。实施司法救助10件,救助金额35.2万元。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2件,审结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1643件,执结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案件137件,执结到位标的额4864.5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精准掌握司法办案标准,减少司法活动负面影响,做好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减”法。农安法院在处理民营企业作为被告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案件的过程中,准确认定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界限,尽量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对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民营企业案件多做执行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期间,共对民营企业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75次,执行到位标的额2665万元,未有1起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创新,提高涉民营企业案件质效,做好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乘”法。农安法院以探索工作机制创新为载体,不断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审判方式创新,着力做足做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几何”式成效。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研究涉民营企业案件11 件,网上审查民营企业立案900 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2000 件次,涉民营企业案件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高达74.24 %,对涉诉民营企业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并提出书面申请的,依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财产线索,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成效。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风险隐患预警防患,做好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除”法。农安法院强化工作前瞻性,注重矛盾的排查化解和风险预警,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构建涉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贯通的多元化解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努力消除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纠纷隐患。期间,公开民营企业纠纷庭审案件920 件,开展劳动合同法以及合同法的专题宣传,引导民营企业遵纪守法,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帮助提升经营风险意识和防御风险能力。
二、推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妥善化解涉企纠纷。认真调研科学研判企业司法需求,打造涉企纠纷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企纠纷快立快审快执行,办案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对企业采取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公正高效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涉企案件专项工作台账,实行专案台账,加强专项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确保涉企案件快审快执,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充分利用辖区内7个人民法庭点多面广的优势,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开展“一庭两所”共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发现化解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实行对策共享机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因管理疏忽、制度缺失等引发的合同、借贷、劳动争议类矛盾纠纷,责任法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将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向其他企业进行通报,使其他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加以重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促进企业制度更加完善。把握两个重点,推行跟踪服务。对重点案件、重点纠纷,特别是有社会影响的大案、有稳定隐患的难案,实行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和解、信访全方位跟踪处理,案件办到哪里,工作措施就落实到哪里,服务保障就推行到哪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实行推进筹建、投产、经营全过程、不间断、一体化服务,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司法服务能动性,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建立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根据案件特点及当时人需求,充分发挥团队集体协作优势,做到诉前调解、立案、速裁、执行环节任务工单、工作联动、服务协同。结合正在开展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和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精准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院领导亲自承办涉企执行案件。三位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扛起责任、挺身在前,积极主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带领执行团队科学分析研判案情,为破解执行难案“把脉开方”,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与指导作用。
三、创新亮点工作
法治保障、规范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打基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行对策共享机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因管理疏忽、制度缺失等引发的合同、借贷、劳动争议类矛盾纠纷,责任法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将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向其他企业进行通报,使其他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加以重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促进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只要企业的需求合法合规,我们都千方百计去满足,切实让企业在最好的环境中成长发展。同时,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力量薄弱。我院民二庭负责审理破产案件,目前民二庭共有三名员额法官,在审理破产案件的基础上还需要审理合同等各类案件。从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看,程序复杂、周期冗长,难度很大。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审理难度较高的破产案件,“人荒”问题在短期内得不到有效解决,而且愈演愈烈,十分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是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无论是企业作为申请人,还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都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普遍问题,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冒名注册等情况一定程度存在,为案件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扎实开展对企普法宣传工作。畅通媒体沟通渠道,统筹好全县营商环境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持续完善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功能,增加意见反馈收集、政策直通等功能。要通过集中授课、专题培训、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二是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探索建立“破产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方便破产管理人集中查询土地、房产、车辆、税务、医保、社保、市场监管等破产企业信息,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对我院现存的破产案件,逐案研究审结措施,实施一案一台账,与分管业务院长、案件承办庭室负责人共同研究结案办法,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分别落实相关措施,明确结案时间,加快清理进度。
三是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法官、网格工作对接机制,通过“法官+网格+微信群”方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社会功能,提供普法宣传、调解化解、诉讼服务辅导、巡回立案审判等服务,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网络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和综合治理网格联动效能,建立“网格+”工作模式,为人民法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供助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17 13:59:25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