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安县人民法院对照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和“教育整顿”活动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法院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规定,使审判委员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顺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需要,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审判委员会职能,现将2021年1-6月份审判委员会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流程
我院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为了使审判委员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顺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需要,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优化审委会委员的结构,改变审委会委员以行政职务为主的配置与机制,建立起以法律专业知识与丰富审判经验为主的委员配置与机制,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我院现有14名审委会委员,其中院领导7人,审判团队主审法官7人。
1、严格控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类型,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严格控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类型,并规范拟提交上会案件审批程序。凡是需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须先由承办人向庭长以及分管领导、院长汇报案情,庭长以及分管领导、院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由承办人填写“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审批表”,在庭长以及分管领导、院长签署同意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意见后,由承办人将“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审批表”及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秘书。我院制定了拟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样式,对于不符合撰写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建议承办人或相关部门修改或重写,提升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效率。
2、建立审委会委员学习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职能,提高审委会工作质量,我院要求审委会委员平时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定期进行学习交流;重大、疑难案件要求参加庭审或旁听,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将其运用于审判监督指导工作中,有效提高审委会司法指导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
二、严守工作规则,缩紧审判委员会议事范围
我院于2021年重新制定了《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农安县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案件工作细则》,2020年重新制定了《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研究事项、程序,组建了刑事、民事及行政(赔偿)、执行信访四类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的主管院长担任主持人,由相应审判领域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及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其他法官组成。其中刑事法官会议成员6人,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成员23人,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成员8人,执行专业法官会议成员7人。专业法官会议的运转,分担了审委会的案件讨论功能,可以过滤审委会研讨案件,扮演了良好的过滤器角色。
我院规定,案件需经审判长联席会讨论后,分管院级领导、审委会秘书审查,呈报院长同意后,方可提交审委会讨论;提请讨论的案件格式要规范、内容要精,侧重研究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承办人汇报要细,案情要透彻,报告简洁明了,争取一次解决问题;各位委员在例会前要熟悉案情,讨论后明确提出意见;决议执行要快,审委会形成决议后,办案人员应立即制作裁判文书并宣判,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2021年1-6月份,我院共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9次,研究总案件数量40件。讨论各类审判工作相关事项3件,审议了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2020年1-12月份审判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农安县人民法院智审中心工作操作规程、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1-3月份审判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研究案件22件、司法建议1件、评查案件2件、收到农安县纪律监察组《关于相关案件询函通知书》后评查相关案件12件。刑事案件15件(占讨论案件总数的37.5%);民事案件5件(占讨论案件总数的12.5%);执行案件2件(占讨论案件总数的5%);文件议题3件(占讨论案件总数的7.5%);其他案件15件(占讨论案件总数的37.5%)。召开会议次数同比减少1次,研究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0件(因教育整顿活动收到农安县纪律监察组《关于相关案件询函通知书》后评查相关案件12件)。1-6月份研究总案件数量占本院1-6月份已结案件总数的0.95%,比去年同期的0.87%上升了0.08个百分点。
三、审委会委员履职情况
2021年1月至6月,我院审判委员会共有委员14位。
审委会委员出席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委员 | 应参会次数 | 实参会次数 | 出席率 | |
1 | 苏洪涛 | 9 | 9 | 100.00% | |
2 | 陈东 | 9 | 4 | 44.44% | |
3 | 李明旭 | 9 | 9 | 100.00% | |
4 | 葛立新 | 9 | 9 | 100.00% | |
5 | 马春侠 | 9 | 8 | 88.89% | |
6 | 周林海 | 9 | 7 | 77.78% | |
7 | 万义玲 | 9 | 7 | 77.78% | |
8 | 马金茹 | 9 | 6 | 66.67% | |
9 | 孙银生 | 9 | 8 | 88.89% | |
10 | 孟仲达 | 9 | 9 | 100.00% | |
11 | 张德臣 | 9 | 8 | 88.89% | |
12 | 管延华 | 9 | 7 | 77.78% | |
13 | 王洪伟 | 9 | 8 | 88.89% | |
14 | 刘大威 | 9 | 4 | 44.44% |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教育整顿活动收到农安县纪律监察组《关于相关案件询函通知书》后评查了相关案件。
2、讨论案件或者事项,按照参会委员过半数的多数意见作出决定,少数委员的意见应当记录在卷,院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复议。
3、数字审委会的应用正在逐步完善中,目前采用线上签字与线下签字相结合的方式。
4、个别委员参会次数较少,应积极参与案件研讨。
5、刘大威是新任委员(2021年2月人大任命),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参与到案件评查组借调到公主岭三个月,因此参会次数较少。
五、2021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规范完善审判委员会日常运行,规范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上会标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工作责任,提高讨论案件质量和议事效率。
2、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
3、确保审判委员会会议材料的准确性、会议记录签名确认的及时性。
4、加强学习,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不断给自己充电,以适应工作需要。加强对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5、继续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行力,发挥宏观指导的作用。
农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9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7-14 09:54:0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