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农安县人民法院属于审判机关,审理全县各类刑事、民商事等各类纠纷,同时负责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裁决,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属省级预算单位。
2.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农安县人民法院内设19,分别为办公室、干部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监庭、立案庭、法警队、刑事庭、执行局、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农安镇法、城郊法庭、哈拉海法庭、开安法庭、巴吉垒法庭、伏龙泉法庭
纳入农安县人民法院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农安县人民法院
3.人员情况
我单位现有行政编制129人,工勤编制10人,在职人员118人(含工勤10人),离退休36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旧存案件1452件(审查监督案件2件、行政案件7件、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583件、民事案件839件),2016年新受理案件9427件,结案10659件,全院结案率97.98%。
二、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总收入39556024元,其中省国库收入34714900元(包括2040501有17118300元,2040502有1470000元,2040504有11260000元,2040599有20330000元),地方财政收入2040501有4841124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总支出2906327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624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40501有16811618元,地方财政拨款支出2040501有4841124元,20801抚恤金有133600元),项目支出7277036.69元(包括2040504有5244036.69元,2040599有2033000元)。同时,总支出中有24222154.69元为省国库支出,有4841124元为地方财政拨款支出。
(三)结余情况
2016年总结余10492745.31元,其中省国库结余10492745.31元(包括2040501有306782元,2040502有4170000元,2040504有6015963.31元),地方财政拨款结余为0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0-31 14: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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