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企司法行为排查
清理专项行动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涉企司法行为排查清理专项行动,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别是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涉企司法行为排查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规范涉企司法行为,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打造公平可预期良好法治环境,以良作风、强服务、优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院队伍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气象。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插手企业经营活动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挪用资金、索贿等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经济犯罪。
(二)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对涉及民营企业及经营者案件,审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留、逮捕和限制财产权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
(三)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利用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
(四)妥善处理涉产权民事案件。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畅通企业破产通道。对于虽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但具有运营价值的企业,积极开展破产和解、重整,帮助和支持濒临破产企业甩开包袱、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救治无效或产能落后、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企业,加快破产清算,及时释放生产要素,实现经济资源的盘活和重新流动。强化办案时限监管,严格把握延长、中止等情形,防止因诉讼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五)规范涉企案件执行行为。对企业申请执行案件,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依法适用先予执行程序,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手段,穷尽查人找物措施,保障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对企业是被执行人案件,在不伤害申请人权益前提下,树立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尽量采取活封活扣强制措施,坚决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依法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对涉及县域重大项目,全程参与、随时提供服务,切实发挥法律参谋的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涉企司法行为排查清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标对表、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确保这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工作实效。要把开展涉企司法行为排查清理行动与“万名政法干警下基层”紧密联系起来,与“万人助万企”活动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好干警下基层面对面、点对点服务的作用,落实好行动措施,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三)加强总结推广,建立工作机制。要边实践、边改进、边提升,及时总结反映法院特色亮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做法,固化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6 16: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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