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迅速反应和强力配合下,农安法院受理的一起不当得利案中消失近两年的被执行人被找到,8月4日下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员将被执行人控制住并送至法院。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给付执行款20万元。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是朋友关系。2017年,赵某请刘某帮忙在4S店购买雷克萨斯570汽车,并分5次向刘某汇款164.8万元。刘某收到现金后只向4S店交纳了31.5万元现金,剩余133.3万元未支付,也没有返还赵某。赵某向刘某多次索要未果,故将其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处刘某返还赵某133.3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0月,赵某向农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指定义务,甚至开始玩起“躲猫猫”游戏。执行干警查不到可供执行财产,多方寻人未果,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2020年5月,农安县政府、农安县法院府院联动会议召开后,农安县法院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联动配合机制,法院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至公安机关,发挥公安机关点多面广、技术先进,能够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优势,委托公安机关即时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8月4日,农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推动技侦手段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刘某行踪,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现场并对其实施控制。随即,公安局刑警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交予执行干警。在司法强制措施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现场交付了20万元执行款,剩余执行款将分二期给付。
在今后工作中,农安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紧密加强与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互动,主动作为,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农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幸福美好新农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3: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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